國民中學技藝教育競賽【藝術職群】競賽規則一、承辦單位:義峰高中二、競賽時間:依公告時間三、競賽地點:
學科競賽:義峰高中教學大樓術科競賽:義峰高中南棟大樓製圖教室四、試務中心地點:義峰高中實習處五、考場開放時間:依公告時間六、受理競賽異議時間:依公告時間選手報名資格: 凡選讀本縣技藝教育之國民中學應屆畢〈結〉業學生均可報名參加,並以 本學年度上學期所選修之職群為參賽依據。 抽離式(合辦班、自辦班)學生由各校先辦理初賽,用以遴選各校各職群優 秀選手參加全縣決賽。遴選方式以各班為單位,抽離式(合辦班、自辦班) 學生遴選30%(無條件進位);技藝專班學生遴選60%(無條件進位)之決 賽學生參賽(取消候補選手名額)。 七、競賽方式:學科:學科採筆試,以選擇題題型命題,試題分 A、B卷,彌封後競賽當由監評人員公開主持抽籤作業決定學科試卷別。學科測驗共50題 ,每題2分(答錯不倒扣)成績占全部競賽之30%,以藍筆或黑原子筆作答,塗改該題仍予計分,競賽座位編排由承辦學校公告之。術科:競賽題目採用現場手工實作方式,由主辦學校提供相關參考資料及試題,競賽當天由監評人員公開說明評分與術科試題測試標準,依各選手作品 評分,佔成績比例70%,實作成績評分方式,以監評人員評分成績為依據。 競賽座位編排由承辦學校公告之,如遇提供之器材損毀經評審委員認定過後 ,由評審委員安排更換取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