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 灣 銀 行 就 學 貸 款 申 辦 程 序
申貸條件:
1.學生本人、法定代理人、保證人,均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並有戶籍登記。
2.就讀各級主管機關立案具正式學籍及固定修業年限之公立大專院校、高級中等學校及進修學校之在學學生。
3.學生本人及其他依教育部規定應查核其年所得者合計之家庭年收入經查詢符合中低收入家庭標準者(標準由教育部逐年公佈);或未符合中低收入家庭標準,但學生本人及其兄弟姐妹同時有二人以上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者,或其他特殊情況經學校認定有貸款必要者。
應備文件:
1.於本行「就學貸款入口網」填妥並列印之「貸款申請書」(註a)。
2.學生及保證人之身分證、印章(親簽亦可)。
3.最近三個月內戶籍謄本(含學生本人、父母或監護人、配偶及連帶保證人;如戶籍不同者,需分別檢附)。
4.註冊繳費通知單。
註a:第一次申請時使用貸款申請書、戶口名簿、印章、身分證、註冊單。
連帶保證人:
申請借款學生為未具完全行為能力者:
l由父母雙方共同擔任連帶保證人。
l如父母不在婚姻存續狀態者,應由有監護權者擔任連帶保證人。
申貸手續:
申辦學生須一律登入本行就學貸款入口網(網址:https://sloan.bot.com.tw),填寫貸款申請/撥款通知書,列印後持往本行任一營業單位(簡易型分行除外)辦理簽約對保手續。
簽約對保期間:每學期開學前完成,開學後一週內繳交對保單。
※簽約對保方式:
1.每一教育階段【高中職】。
2.第一次申請時,學生應邀同法定代理人(兼保證人)或保證人攜帶最近三個月內戶籍謄本(含學生本人、父母或監護人、配偶及保證人;如戶籍不同者,需分別檢附)﹑印章﹑國民身分證及註冊繳費通知單等相關證件﹐於簽約對保期間內﹐前往本行任一營業單位辦理簽約對保手續,對保後持經本行蓋章之就學貸款申請/撥款通知書第二聯﹐向學校辦理註冊及緩繳學雜各費,並將就學貸款申請/撥款通知書第三聯妥為保存,以便第二次以後辦理時核對。
3.申請就學款貸範圍:學雜費、實習費、書藉費(高中職規定為1000元)、住宿費、生活費、學生團體保險費、海外研修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