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學學科能力測驗
大學升學考試 | 時間 | 升學方式 | 考試科目 |
基本學力測驗 | 每年一月中 | 推甄、申請 | 國文、英文、數學、社會、自然共五科,可選測四科 |
術科考試 | 每年二月初 | 素描、創意表現、美術鑑賞、彩繪技法、水墨書畫 | |
指定科目考試 | 每年七月初 | 考試分發 | 任選甲、乙、丙方案,選考三至六科 |
大學入學考試中心(http://www.ceec.edu.tw/)
- 學科能力測驗介紹
學科能力測驗(簡稱「學測」)旨在評量考生是否具有接受大學教育的基本學科能力,是大學校系初步篩選學生的門檻。自民國83年開辦以來,其測驗內容隨著高中課程的變化與多元入學方案的施行,歷有調整,而為因應民國95年正式實施的「普通高級中學課程暫行綱要」(民國93年8月31日發布、94年1月20日修正發布;本文簡稱「九五課綱」),學測國文、英文、數學、社會、自然等五考科的測驗內容,亦將有所調整。
由於學測側重評量考生進入大學的基本學科知能,故就現行大學多元入學方案而言,學測主要作為「甄選入學制」的依據,即大學校系可以依其性質、需要,先訂定一個學測成績標準(門檻),只有達到此一標準並且在一定人數倍率以內的考生,才可以參加該校系自辦的指定項目甄試,進而擇優錄取。
為使各大學及校系、高中教師、考生等了解學測因應九五課綱的調整與特色,本文將分科分別說明學測之測驗目標、測驗時間、測驗範圍、題型,以及「一綱多本」的命題方式。
- 測驗目標
學測的測驗目標分為四方面:
- 評量考生是否具備高中生應有的基本學科知能。
- 評量考生是否具備接受大學教育應有的基本知能。
- 通識導向:結合生活或整合不同領域。
- 重視理解與應用的能力。
- 測驗時間
除國文考科的考試時間為120 分鐘外,其餘各考科的考試時間均為100 分鐘。未來可配合實際需要,作適度的調整。
- 考試科目測驗範圍
現行學測的考試科目包括:國文、英文、數學、社會與自然五考科。其中社會考科的內容包含歷史、地理、公民與社會;自然考科包含物理、化學、生物、地球科學/地球與環境等學科內容。社會與自然考科結合不同學科的設計,有考察考生綜合運用這些學科內容的用意。
學測原則上以九五課綱為依據,各考科測驗範圍包括高一、高二必修課程。
表一、學科能力測驗各考科的測驗範圍
考科 | 測驗範圍 |
國文 | 高一國文、高二國文 |
英文 | 高一英文、高二英文 |
數學 | 高一數學、高二數學 |
社會 | 高一歷史、地理、公民與社會 高二歷史、地理、公民與社會 |
自然 | 高一基礎物理、基礎化學、基礎生物、基礎地球科學 高二物理、化學、生物、地球與環境 |
- 題型
學測是以電腦可讀的題型為主,例如:選擇題(單選題、多選題)、選填題。國文與英文兩考科則有需人工閱卷的非選擇題。國文考科的非選擇題,是採「語文表達能力測驗」題型,主要是考察學生運用文字統整資料、改寫文章、判讀圖表訊息等表達能力。英文考科的非選擇題則可能包括句子合併、中譯英、英文寫作等。
各考科試題,答錯均不倒扣,詳細計分方式請見試題本上之說明。社會考科中的歷史、地理、公民與社會三科試題所佔比例相當。自然考科的試題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以高一必修課程為主要範圍,考生必須全部作答。第二部分則以高二課程為原則,考生只要答對一定題數,這部分即為滿分。至於各考科之試卷架構與題型配置,則請參見97年9月公布的參考試卷。
學科能力測驗各考科的成績計算皆採級分制,最高為15級分。國文、英文考科除了有整體成績外,非選擇題之分數亦單獨呈現。級分的計算方式參見簡章說明。
- 「一綱多本」的命題方式
高中教材開放編輯,各科有多個版本,即「一綱多本」。在「一綱多本」的情形下,各考科的命題將以課程綱要所列之主要概念為原則,並依據各考科的測驗目標設計試題。
為配合學校的教學,在命題的設計上,各試題將提供充分的資訊,讓考生做為答題之依據。惟考生需具備該科基本的知識及能力,方能了解所提供的資訊。為避免因用詞或使用的符號不同而造成爭議,試題中所用到的資料,若非通用的專有名詞,將在試題本中加以適當的說明或註解。